一、宗 旨:
為觀世音菩薩佛誕暨宏揚中華文化,提倡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特舉辦本比賽。
辦理單位
二、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指導單位:臺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六、比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生。
一、宗 旨:
為觀世音菩薩佛誕暨宏揚中華文化,提倡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指導單位:臺中縣政府、清水鎮公所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生。
第十二屆慈龍杯全國書法暨篆刻(第三屆)
一、宗旨:推廣中國故有文化,進而達到心靈淨化、和善的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慈龍寺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太平區慈明高中
四、協辦單位:1、中華普露功德會 2、豐原區寶源寺 3、普賢寺
五、參加組別:1、國小三年級組 2、國小四年級組 3、國小五年級組
4、國小六年級組 5、國中組 6、高中、大專大學組
7、社會組 8、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9、篆刻組
財團法人人間文教基金會辦理竹音吟社蕭清溪詩集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闡揚中華文化,推行書法風氣,充實藝術涵養,提昇生活品質。早期先民風行之詩社,擊鉢賦詩, 絃詠之聲不輟,亦足多也。詩題有觀潮,江頭賞月,感懷外諸題,藉由比賽讓現代人得以一窺當時文人風氣之 情境。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人間文敎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書法學會、婦聯會嘉義分會、八掌書會、義竹鄉公所、義竹鄉農會、義竹鄉婦女會、德安書局、救國團義竹鄉團委會、義竹文史工作室、嘉聯實業公司、薪揚禮品茶藝公司、下潭福壽麵。
五、比賽主題:決賽以竹音吟社、蕭清溪手稿之詩詞、對聯、燈謎為主題作為書法比賽內容,並將比賽作品加上先生作品手稿集結成冊。
蕭清溪,字剡舟,布袋新厝仔人,生於民國前一年(1910~1974),及長遷義竹東後寮經營『錦耀世布莊』販賣布疋為生,因而以錦耀世主人自稱。以深厚堅實國學造詣,夜間常振鐸設帳,以自家充當私塾,教授經史子集,微薄束脩貼補生計,閒暇間參與竹音吟社,留有參加各地聯吟,吟友切磋手稿無數。
一OO年度(第三十一屆)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壹【 宗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景伊文化藝術基金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立福星國民小學/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新北市新莊區中小學家長協會
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友生昌
金陵女高文教基金會第17屆金篆獎書法比賽辦法100.08.19
一、目 的:弘揚倫理教育,復興中華文化,發揚國粹及推廣書法學習風氣,提高書法水準。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三重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金陵女高文教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五、作品主題:由主辦單位訂定,內容以弘揚倫理教育為主題。
六、比賽組別:1.國小組 2.國中組 3.高中組 4.社會組(含大專組)
2011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 |
想參加書法比賽嗎? 2011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開始徵件囉! 裕元教育基金會為推廣書法教育,發揚傳統詩詞文風,建立書香社會,延續文化傳承,提升學生書法品質及水準,特別舉辦全國書法大賽,報名對象從國小中年級到高中職在校學生對書法有興趣的學生皆可參加。 |
第十二屆全國書法春秋大賽 簡章
壹、宗旨:為提倡書法風氣,促進傳統文化的傳承,訂定每年舉行全國性書法比賽。
貳、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國立歷史博物館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社區書法推動委員會
參、參賽組別與對象
一、為擴大參與對象,使能達到全民參加之目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得依個人條件分別就下列組別擇一參加:(一人只能參加其中一組)
壹、前言
本中心酌選本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作文佳作國文考科十四篇、英文考科十五篇,經徵詢考生同意後,以原卷影像檔及評選說明提供各界參考。各佳作係針對應屆考生之高分群中,參酌內容類型之多樣性、字詞使用之正確性,並考量校際與地區分布評選。
一、實施目的: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建立祥和社會。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
三、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國中、小學,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一、宗旨:
(一)中華民國童軍創始於民國元年,欣逢創始一百年,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自民國99年至101年,舉辦系列慶祝活動,主軸在說明過去、現在、未來中華民國童軍培育健全國民所做之努力與目標,除宣揚一百年成果外,更重要是未來一百年之薪火相傳。
(二)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希望藉由書法比賽,作為藝文慶祝活動的系列之一,廣為宣傳,達到教化宣揚童軍精神為目標。
(三)書法比賽以凸顯童軍運動的精神,以及童軍教育的內涵為原則。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彰化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童軍會、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
五、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登記之各級童軍(含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唯各團(校)最多遴選三件,以集體送件為原則。
2011一OO年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
一、活動主旨: 以加強兒童,對中華固有文化之認識,並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之均衡發展為宗旨。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 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
會址: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153-5號4樓
電話:(O二)二三六九三二二五 / 傳真:(O二)二三六九五七五五
四、贊助單位: 國泰人壽保險公司
活動宗旨:鼓勵兒童發揮想像力,盡情揮灑心中的夢。促進海峽兩岸文化及情感交流,並提供互相觀摩學習的機會。
主辦單位:黃烈火公益團體-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參加對象:A組:小學一、二、三年級 B組:小學四、五、六年級
比賽方式:
‧初賽:每個年級選30名,前10名參加複賽 。
‧複賽:2011年7月16日(週六)於本會會館參加複賽,現場出題、評選、頒獎(入圍不克前來者,遇缺不補)。
初賽徵選作品:
一、繪畫類
*內容:「美好人生 放風箏時」把心中對放風箏時的快樂回憶表現出來,作品以彩畫、水墨、版畫、貼畫...均可。
*規格:八開紙27.5X39.5分分,橫直不拘。
一、實施目的
闡揚儒家思想,倡導固有倫理道德,推展書法藝術,建立書香社會,啟發藝文人才,提昇社會生活品質。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承辦單位:南投藍田書院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南投縣文化基金會、南投市公所、南投國小、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
三、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按各組別參加。
2011年佛光盃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響應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理念,以文化弘揚佛法、鼓勵社會大眾認識中華文化,體驗書法藝術之美。
二、主辦單位:佛光山南屏別院。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四、協辦單位:中國書法學會、汶采筆墨莊。
五、參賽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及同學均歡迎參加。
六、比賽分組:(1)國小低年級(2)國小中年級組(3)國小高年級組(4)國中組
(5)高中組(6)社會組(含大專生)
建國百年-高雄市木棉盃全國書法比賽___徵件簡章
一、宗 旨:本會於民國52年成立,係為高雄市兩千多社團中、第一個合法之立案社團,為推廣 及宏揚傳統書法藝術,以本市之市花「木棉花」為名,辦理書法比賽,藉由優秀書家參予,以能活絡書法藝術,並提升人文素養,及鼓勵培養幼年書法種子,使其深根、開花、成長、茁壯,特舉辦本項活動。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中國書法學會。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四、協辦單位:大眾筆墨莊(80266高雄市三多二路139號。TEL:711-8396)
文雅筆墨莊(80292高雄市大順三路28號。 TEL:722-4321)
文賓筆墨莊(80292高雄市和平一路152號。TEL:223-3002)
汶采筆墨莊(80282高雄市福德二路30號。 TEL:722-9998)
沁 墨 園 (804高雄市明倫路102號。TEL:07-5537131)
南洲筆墨莊(80760高雄市建國一路388號。TEL:222-2429)
五、參賽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均歡迎參加。
六、比賽分組:(1)國小中年級組(2)國小高年級組(3)國中組(4)高中組
(5)社會組(6)長青組
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關懷身心障礙者發揚中華文化
第六屆「大愛書香藝文比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名稱: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關懷身心障礙者發揚中華文化第六屆「大愛書香藝文比賽」
二、活動緣起:為響應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超越障礙 讓愛傳遞 關懷身心障礙者』理念,期盼藉由小朋友之赤子之心,以作文、書法或演講來表達人與人之間的善意,從而鼓勵小朋友對作文、書法的創作及口語演講來展示社會關懷,培養對人文的關注與興趣,特別舉辦這項活動,希望透過小朋友實際參與,引起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處境的了解與重視,更希望藉此培育小朋友主動關懷社會的赤子之心。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教育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
六、參加對象:本國全體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第十五屆【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 旨:為弘揚書法藝術,振興中華文化,提昇生活品質,特舉辦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
二、辦理單位:主 辦—國立國父紀念館、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中國標準草書學會
協 辦—中國書法學會、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中華書道學會
中華民國書學會、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圖書館
三、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四、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二)國小高年級組﹔(三)國中組;(四)高中職組;(五)大專組﹙含研究所﹚;(六)社會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