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關懷身心障礙者發揚中華文化
第六屆「大愛書香藝文比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名稱: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關懷身心障礙者發揚中華文化第六屆「大愛書香藝文比賽」
二、活動緣起:為響應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超越障礙 讓愛傳遞 關懷身心障礙者』理念,期盼藉由小朋友之赤子之心,以作文、書法或演講來表達人與人之間的善意,從而鼓勵小朋友對作文、書法的創作及口語演講來展示社會關懷,培養對人文的關注與興趣,特別舉辦這項活動,希望透過小朋友實際參與,引起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處境的了解與重視,更希望藉此培育小朋友主動關懷社會的赤子之心。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教育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
六、參加對象:本國全體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七、甄選組別與類別:.
(一)作文類:採初、複、決賽三階段辦理,初賽恭請各級學校自行遴選,。初賽入選者再參加複賽及決賽,一律用有格稿紙書寫,低年級五百字以上;高年級八百字以上;國中組一千字以上;限一篇。複賽及決賽由夲本會辦理
凡國小、國中生,性別不拘。無論抒情或勵志.....譬如「如何與身心障礙者相處」、「我所認識的身心障礙者」、「愛是什麼」,或與「關懷身心障礙者」理念相關之創作或關懷,皆是本活動網羅的題材。
(1)國小低年級組:(1一2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3一4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5一6年級)
(4)國中組:(7一9年級)
(二)書法類:採初、複、決賽三階段辦理,皆不限書體,初賽入選者再參加決賽現場比賽,現場比賽用紙由大會提供。初賽請以三十四(公分)乘六十七(公分)有格宣紙直式書寫,作品須落款;限一幅。
凡國小、國中生,性別不拘。書寫內容不限題材,譬如「格言」、「短箋」、「七言絕句」,或與「關懷身心障礙者」理念相關之文字皆可。
(1)國小低年級組:(1一2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3一4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5一6年級)
(4)國中組:(7一9年級)
(三)演講類:採初、決賽二階段辦理,初賽入選者再參加現場比賽,每人4-5分鐘,初賽請以A4白紙書明講題並條列大鋼。
凡國小、國中生,性別不拘。講題自訂,內容與「關愛讓人間更美麗」理念相關之論述,皆是本活動網羅的題材。
(1)國小低年級組:(1一2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3一4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5一6年級)
(4)國中組:(7一9年級)
八、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0年8月10日截止。
九、參賽人員請填寫參賽報名表,註明「參加類別-題目」、個人資料,包含:學校、年級、班別、姓名、聯絡電話、住址、e-mail;一律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8巷3弄20號 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
十、獎勵辦法:各類別均依組別,分別取前三名及優勝三名,書法組另徵選佳作數名,參賽得獎者除頒發獎狀外,另頒發獎金以玆鼓勵,獎金額度如下:
1.第一名(一名)三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二名)二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三名)一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4.優 勝(三名)五百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5.佳作 (數名):二百元獎金及獎狀乙紙(書法組才有)。
以上獎勵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十一、評審辦法:各類均採初、複、決賽三階段辦理:
1.具有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參加學童,加分總得分百分之二十以示鼓勵。
2.初、複評:每類聘請六位老師擔任初評工作,自參賽稿件中徵選出30件入圍作品,以進入決評。若參賽稿件數量過少,則由初審老師共同斟酌通過初評作品的數量。
3.決評:分類舉行現場公開比賽,每類各聘請六位老師,再從現場作品中選出各類的前三名、優勝及佳作。
十二、現場比賽日期與頒獎地點:
1.8月25日發布作文類、書法類之初評入選名單併同演講類之受理人員,專函通知其現場比賽時間、地點(定在100年9月18日上午假台北市福州街二號國語日報11樓及五樓舉行)及相關作業程序。
2.隨即在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前夕(100年9月18日)當天下午假台北市福州街二號國語日報11樓舉行頒獎典禮。
3.參加現場比賽人員遠路程者得補助車馬費(台中以南)。
十三、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寄出前請事先仔細校對,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錯別字、標題等其他文字。
2.每人同一類作品以一篇為限,可同時參賽二類。
3.參賽作品以未發表為限,底稿請自行存檔,一律不退件。
4.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一經查證屬實,概取消參賽資格。
5.參賽作品在得獎名單公佈前,不得逕自在網路及其他媒體發表,或參選其他徵文比賽,否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6.得獎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屬主辦單位,編輯成冊或發表於主辦單位網站,不另支稿酬。
7.若有疑問,請洽(02)2362-5575 (02)8369-5676「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洽詢。
8.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由主辦單位補充修訂公佈。
十四、感謝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推動及各級學校協助,使能順利進行。
20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第六屆全國大愛書香藝文比賽 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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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類别:□作文類 □書法類 □演講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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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類別 |
□低年級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 國中組 就讀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讀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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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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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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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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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日) (夜)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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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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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證明以上各項資料確實無誤,且願依據報名辦法履行應盡之義務及相關事項,俾利推廣本項活動之宗旨。 參賽人簽名: 中華民國1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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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 自即日起至8月10日止,填妥本報名表連同創作作品,逕寄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8巷3弄20號 社團法人中華慈光愛心會 二、 身心障礙學生請附殘障手冊影本,以憑加分優待。 三、 活動洽詢專線:(02)23625575 (02)8369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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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欄由執行單位填寫,參賽者請勿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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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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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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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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