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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因父母離異,與生父失聯,擔心父親那邊有債務的問題,如何拋棄繼承?或者斷絕其債務的往來,有遺產也不要了!因為從未連絡,不知近況?在不知道父親死亡與否下,要如何避免他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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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拋棄繼承之意義:
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定方式所為否認繼承效力之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應該繼承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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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義
限定繼承乃繼承人限定以因繼承所得的遺產,償還被繼承人債務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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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撞』與『推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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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網路

婚姻法律常識

希望大家不要有機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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