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一OO年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
一、活動主旨: 以加強兒童,對中華固有文化之認識,並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之均衡發展為宗旨。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 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
會址: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153-5號4樓
電話:(O二)二三六九三二二五 / 傳真:(O二)二三六九五七五五
四、贊助單位: 國泰人壽保險公司
五、活動辦法:
(一)第一階段:書法比賽作品送件(全國國小學童),即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
初賽:名額不限,一律通訊報名。
(1) 集體報名:由學校統一報名。
(2) 個別報名:學生自由報名。
(3) 分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二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
(4) 填寫報名表,連同作品,每人一件,規格:高年級組宣紙直式對開(135x35)、中低年級組宣紙直式四開(67.5x35),字體及內容不拘,一OO年六月十五日前(郵戳為憑)寄至台北郵局第30-337號信箱,『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
(二)第二階段:一OO年八月頒獎(頒獎日期場地另行通知)。
頒獎:初賽入選240名,參加複賽,優選以上可參加決賽,一律頒給獎狀及紀念品一份作為獎勵。另外獲以下名次者,除發給獎狀外,金、銀、銅獎發給獎金。
l 各組錄取獎項如下:(得視報名人數及程度而增減,若未達水準金獎可從缺)
(1)金獎一名:獎金陸仟元、獎狀一紙
(2)銀獎二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一紙
(3)銅獎三名:獎金壹仟元、獎狀一紙
(4)優選二十名:獎狀一紙
(5)佳作三十名:獎狀一紙
(6)入選六十名:獎狀一紙
l 各組並錄取優良教師獎若干名。
五、本次活動收件作品一律不退還,本會保有出版、展覽之權利。
六、本次比賽獲得優選以上者,將邀請於九月間至金門文化局展覽。
七、本辦法同時載於本會網址。
(報名表請由此裁切線剪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此表可複印使用)
………………………………………………………………………………………………………………………………
2011一OO年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報名表
學生姓名 |
學校名稱 |
年 級 |
地 址 |
電 話 |
組 別 |
|
|
|
|
|
|
|
|
指導老師姓名 |
|
地 址 |
|
電 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