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女高文教基金會第17屆金篆獎書法比賽辦法100.08.19
一、目 的:弘揚倫理教育,復興中華文化,發揚國粹及推廣書法學習風氣,提高書法水準。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三重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金陵女高文教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五、作品主題:由主辦單位訂定,內容以弘揚倫理教育為主題。
六、比賽組別:1.國小組 2.國中組 3.高中組 4.社會組(含大專組)
七、比賽辦法:
(一) 各組書寫題目內容均當場公布。
(二) 字體:字體不拘。
(三) 由主辦單位發給比賽用紙﹝手工宣紙﹞。紙幅約34cm×66cm。
八、報名:
(一) 參賽資格:1.國小組:凡就讀新北市內國民小學者,由學校統一代為報名,每校參賽者以2名為限。
2.中學組(高、國中):凡就讀新北市、台北市的高、國中者,由學校統一代為報名,每校參賽者以2名為限。(完全中學得依高、國中組分開報名)。
3.社會組:限設籍新北市或就讀新北市大學(專)院校者得自由報名。
(二) 期 限:即日起至100年10月14日(五)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受理單位:金陵女中學務處。地址:24158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56號
電話:2995-6776轉300李金花主任、301陳冠吟組長、311王君碧老師
傳真:2995-0008、2999-2737(請註明學務處訓育組收件)
(四) 注意事項:1.在學學生(除社會組外)請由學校統一報名,並請校方註明「填報單位」及「學生班級」,報名表如附件,勿任意更改格式。
2.通訊、傳真、電郵報名者,請務必來電確認,才完
成報名手續。
3.完成報名手續者將於10月底前收到比賽秩序冊,請
參賽者詳閱內容。
九、比賽日期:100年11月19日(六)上午9:00報到後按座位表入座,9:30~11:00比賽。
十、比賽地點:金陵女中 (三重區重新路5段656號) 電話:2995-6776轉300.301.311
[本校因場地限制,無法提供停車,請各位參賽者多利用公共運輸工具。]
十一、評分標準:1.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60%。
2.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40%。
3.作品若有錯字者,予以扣分且不列入前五名。
十二、評審時間:100年11月19日下午。
十三、獎勵: 1.獎金
名次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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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會 組 |
捌仟元 |
陸仟元 |
伍仟元 |
肆仟元 |
參仟元 |
|
中學組 |
高中 |
陸仟元 |
伍仟元 |
肆仟元 |
參仟元 |
貳仟元 |
國中 |
陸仟元 |
伍仟元 |
肆仟元 |
參仟元 |
貳仟元 |
|
小 學 組 |
伍仟元 |
肆仟元 |
參仟元 |
貳仟元 |
壹仟元 |
2.以上各頒獎牌乙面,另佳作5至10名各頒獎狀乙紙。
3.參加者每名紀念品乙份。
十四、頒獎:得獎名單100年11月21日公布本校網站並於11/25(五)前個別通知得獎人員。100年12月17日在金陵女中公開頒獎,請得獎人員務必出席領獎。
十五、作品處理:1.凡獲獎作品版權屬金陵女中,擇期公開展覽。
2.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十六、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定時同。
金陵文教基金會第17屆金篆獎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
參賽者 |
性別 |
聯絡地址 (由學校代報者,請填寫學校地址) |
聯絡電話 |
指導老師 |
參賽學校 (社會組免填) |
電話確認 (本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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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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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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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年級: |
填報單位:
承辦人員: |
□ 確認 時間: 月 日 時 分
確認人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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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男 |
|
(TEL)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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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年級: |
填報單位:
承辦人員: |
*報名方式:
1.郵寄:24158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56號(金陵女中學務處訓育組)。
2.傳真:2995-0008、2999-2737(請註明學務處訓育組)。
3.E-mail:doris@glghs.ntpc.edu.tw
(利用e-mail報名者,檔名應設為17屆校名+組別,例如:17屆金陵女中高中組;社會組應設為17屆參賽者姓名,例如:17屆莊小容。報名檔僅限.doc檔,並以附件方式寄送。)
4.請於傳真、郵寄或mail報名表後,3天內來電確認收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電話:(02)2995-6776轉301陳冠吟組長、311王君碧老師
(如未來電確認,視同未報名完成,其結果自負。)
5.請學校負責單位務必填寫承辦單位及人員,以便聯繫比賽相關事宜。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0月14日(五)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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