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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第七屆書聖杯書法比賽實施計劃

一、宗旨:宏揚我國固有文化,發揚書法國粹,提倡正當休閒藝文活動。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補助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內海國小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大園國小、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

六、比賽分組:(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級)(5)大專社會組,以上共5組。

              參賽資格 : 皆按104學年度身份參加

七、比賽方式:1初評:國小、國中一律以四開宣紙直式書寫,高中及大專社會組以上用對開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書寫內容以不違背善良風俗字句或詩詞,亦不得代筆及摹寫作品(若發現為代筆及摹寫者,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討回獎狀及獎勵,且將名單回報該送件單位或公告於本主辦單位網站),於105718日前(郵戳為憑),連同報名表黏貼於背面右上角,逕寄至內海國小教導處收(地址:33749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2鄰學府路7632)。

             2決評:紙張規格與初賽相同,以上各組分別擇優錄取30~60名(1057251600前將決賽名單公布於本校網站),參賽選手請於105731日上午850起分2個梯次分別在大園區大園國小禮堂辦理決賽,比賽時發給參賽人員二張宣紙(印有戳記之比賽用手工宣紙)為原則。

八、參加對象:凡設籍本市熱愛書法藝術者均可按年齡組別報名參加。

九、初賽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718日截止(郵戳為憑)

十、簡章、報名表:請於桃園市內海國小或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網站下載。

十一、初賽評審日期及地點:民國105725(星期一)上午930在內海國小辦理。   

   (入選決賽者名單於7/25公布內海國小網址: http://www.nhes.tyc.edu.tw/

十二、決賽時間105731(星期日)上午分兩2場次分別進行:

               (一)08500950止進行國小中、高年級二組比賽,參加決賽選手於當天

                     820~840 於大園國小禮堂門口報到完畢。

               (二)10001100止進行國中、高中及社會三組比賽,參加決賽選手於當天

                     920~940 於大園國小禮堂門口報到完畢。

十三、專題講座:頒獎前10001150大園國小視聽教室聘請書法家作專題演說,歡迎所

               有參賽人員及有興趣民眾前往聆聽

十四、頒獎時間:決賽當日上午1150大園國小禮堂進行頒獎。

十五、決賽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大園國小禮堂(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東路160)

十六、評    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公正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分初評和決評)。

十七、成績公佈:於1058116:00前公布於內海國小網址: http://www.nhes.tyc.edu.tw/              

十八、獎    勵:每組錄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第四名四名、第五名五名、佳作

                 若干名。以上各組成績如未達水準得從缺。

           【備註:核發之獎狀,不做為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加分之依據。】 

十九、獎勵如下: 

名次

獎勵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佳作

國小中年級組

8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6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4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3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2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獎狀一紙

國小高年級組

1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8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5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3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2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獎狀一紙

國中組

2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15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6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3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2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獎狀一紙

高中組

3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2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8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3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2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獎狀一紙

大專、社會組

4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3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10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3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200元禮券、

獎狀一紙

獎狀一紙

二十、附   則:

   ()參加人員請於指定時間內準時到達比賽地點,逾時十分鐘以上視為棄權論。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每人限領二份。

   ()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攝影及出版等權利。

二十一、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視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二十二、比賽辦理結束後,函請市府教育局辦理工作人員8名敘獎事宜,並於6個月內在不影響課務之下准予

       擇期補休一天。

二十三、經費概算:(如附件一)

二十四、報名表:(如附件二)

 

承辦 :                 主任:                         校長:

附件二

桃園市第七屆書聖盃書法比賽報名表

(請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右上角) 

學校(才藝教室)名稱:

學校(才藝教室)地址:

 

指導老師:

 話:

組別

姓名

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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