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宗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景伊文化藝術基金會
參【協辦單位】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友生昌/正大光明筆墨有限公司
肆【參加對象】
一、親子組︰(參加親子組者得同時送件參加個人組,以親子組優先錄取為原則)以直系親屬二代或三代,每人各送一件參加(送件表需註明清楚二代或三代,並寫上所有參賽姓名)。
二、個人組︰(創意組除外,個人組得擇一組送件參加)
(一)學生組︰
1、初小組︰(國小四年級以下)。
2、高小組︰(國小五、六年級)。
3、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4、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5、大專組︰(含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二年)。
(二)社會組︰年滿二十歲以上之社會人士(含研究所及各大專院校在職專班)。
(三)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四)創意組︰大專組以上參加。
伍【書寫內容】
有關發揚中華文化、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增進族群融合之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
創意組之內容、體裁不限,但需與一般書法之表現形式、風貌有顯著不同。
陸【作品形式】
一、長青、社會組︰四尺宣紙全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七十公分)。
二、大專、高中組︰四尺宣紙對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三、初小、高小組、國中︰四尺宣紙四開(約長七十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四、創意組︰以平面作品為主,勿裝裱,尺幅形式不拘,但畫心不超過長一四0公分、寬七十公分。
五、親子組以同年組之個人作品規格送件。
六、一律直式書寫,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學生落款包括校名、年級(以新學年度為準)、姓名。
七、不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柒【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捌【收件地點、收件人】
收件人:李存禾 秘書長 (237-4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
電話:(02)2671-1018轉77或0935675949 傳真:(02)8672-1723
玖【報名送件方法】
一、報名費:個人組每人三百元、親子組(二代及三代)每組四百元。
二、至郵局劃撥報名費至本會帳戶:戶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帳號「19899005」。並將「收據」以迴紋針別在作品右上角。
三、將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收件地點。為方便作業,請盡量多人(或團體)一起劃撥、寄件。
四、務必請在信封收件欄註明參加組別,(如: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親子組、創意組),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五、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致贈比賽專輯乙冊。
拾【評審】
一、初評
(一)於103年10月15日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委員會依送件水準評選出入選獎、佳作獎,以及個人組、各組三十名至六十名,家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六至十組,參加複評。
(三)得入選獎、佳作獎、甲等獎(有參加現場比賽者除外)者,致贈獎狀,以資獎勵。
二、複評
(一)初評入闈作品,於103年十月底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複評。
(二)複評選出長青、大專、高中組各15名,社會組25名,國中、高小、初小組各30名再分為特優及優等,其餘入闈複評者列為甲等獎。
(三)獲特優、優等獎者,主辦單位將另函邀請參加頒獎典禮活動(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拾壹【獎勵】
一、特優獎︰凡獲特優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高中組每組錄取五名。
(三)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十名。
(四)家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組錄取三組。
二、優等獎︰凡獲優等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五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高中組,每組錄取十名。
(三)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二十名。
(四)家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組錄取三組。
三、甲等獎︰凡入闈總決選未獲以上獎項者,列為甲等獎,頒發獎狀乙幀。
四、創意作品獎︰視水準擇優錄取,不受上列給獎原則限制。
五、指導老師獎:凡指導學生參賽並統一報名送件,主辦單位依數量遴選若干名,頒贈獎狀、獎金以示激勵,但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六、獎金及獎品必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拾貳
※附註
一、一O三年(第三十四屆)全國書法比賽活動流程:
1、收件:10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評審:103年10月15日以前
3 、頒獎活動:103年11月09日上午十點(星期日)(暫定)
5、公布總成績:103年11月03日。
6、寄發獎狀:103年12月中旬以前。
7、專輯出版:103年12月底。
二、【本會網址】 http://163.20.160.14/~edu 歡迎上網查詢有關比賽訊息。
三、送件表填寫說明︰
1、填寫送件表一式三聯,請以正楷填寫,勿用鉛筆,地址尤須正確。
2、編號欄請勿填寫(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3、請將送件表一式三聯「釘書針」「釘」於作品背面右下(即作品落款處之背面,請勿黏貼。)
4、送件表格式可自行影印填寫,但勿縮小或放大,亦可上本會網站下載。
5、團體報名者請另外統一造冊寄送(以便總計指導老師獎項)。
一O三年(第三十四屆)全國書法比賽團體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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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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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手機)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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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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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學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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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組別 |
姓名 |
序號 |
組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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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初小組 |
王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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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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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O三年度(第三十四屆)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請以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
第一聯:此聯請「釘書針」釘於作品背後右下角(落款處背面)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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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聯:此聯由承辦單位造冊用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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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聯:此聯由承辦單位寄送通知用(郵遞區號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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