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推廣書法教育、發揚傳統詩詞文風、建立書香社會、延續文化傳承、提升書法品質及水準。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裕元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台中市永安國民小學、寶成國際集團、古典音樂台FM97.7好家庭廣播。
四、參賽對象: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五、報名組別及規格:學生以101學年度(暑假後,101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六、比賽程序:各組比賽擬分「初賽」、「複賽」兩階段舉行: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 書寫內容:以「唐詩三百首」為範疇,自行擇錄,並註明原詩之作者及名稱(原作者不詳者亦須註明出處)。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不需裱褙,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第一聯。
國小中、高年級組:唐詩七言絕句,28字。
國中組:唐詩五言律詩,40字。
高中組、大專暨社會組:唐詩七言律詩,56字。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9月10日(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請將作品逕送或郵寄至「407 台中市中港路三段78-2號16樓 裕元教育基金會 2012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活動小組 收」。
4. 由初賽作品中擇優錄取若干名,名單公布於本會網站(www.yueyuen.org.tw),並專函通知參加複賽。
(二)複賽: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詳細規定請見複賽通知中說明。
1. 複賽日期:2012年10月13日(六)。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會將另行通知,擇期複賽。
2. 複賽地點:台中市永安國民國小永安館(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
3. 複賽時間90分鐘,用紙規格與初賽相同,書寫內容當場公布。
4. 參加複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並自備書寫工具(含墊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5. 複賽結束後隨即進行評審,預定當日下午於同地點舉行頒獎典禮。
七、評審與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參加獎:作品經由初選通過且出席複賽者,發給「參賽證明」一紙。(如現場書寫作品之水準與初選作品有明顯差異者,經評審委員一致決議,得取消給獎。)
(三)各組分別頒發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優選獎5名及佳作獎若干名。得獎者均可獲贈獎狀一紙,前三名及優選獎可獲贈獎金(詳見下表)。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獎金屬於稿費收入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扣繳。
組別 |
大專暨社會組 |
高中組 |
國中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組 |
第一名 |
6,500 |
5,000 |
4,000 |
3,500 |
3,000 |
第二名 |
5,000 |
3,500 |
2,500 |
2,000 |
1,500 |
第三名 |
3,500 |
2,500 |
1,500 |
1,200 |
1,000 |
優選 |
2,5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佳作 |
獎狀 |
獎狀 |
獎狀 |
獎狀 |
獎狀 |
八、注意事項:
(一)初賽報名時須詳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連同作品一併寄
交主辦單位。
(二)參加複賽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及領獎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三)凡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或取消參賽資格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其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重製、展覽及作為推展會務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獎金。
(五)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六)本辦法及相關訊息登載於裕元教育基金會網站www.yueyuen.org.tw,洽詢專線:04-24606690。
(七)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2012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 報名表
第一聯: ◎此聯請浮貼於作品背後左下角
參加組別 |
c 國小中年級組 c 國小高年級組 c 國中組 c 高中組 c 大專暨社會組 |
編號 |
【此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
|
連絡電話 |
(日) |
(夜) |
姓名 |
|
通訊地址 |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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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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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聯: ◎此聯由主辦單位留存用
參加組別 |
c 國小中年級組 c 國小高年級組 c 國中組 c 高中組 c 大專暨社會組 |
編號 |
【此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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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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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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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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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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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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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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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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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日) |
(夜) |
(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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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加「2012裕元獎─全國書法大賽」,同意遵照主辦單位訂定之比賽辦法。本人同意將本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財團法人裕元教育基金會(下稱裕元),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裕元有權修改、並得無償使用,供作刊印、重製、格放、公開展示、商品化及其他推展會務之行為,本人絕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參賽作品業經本人詳細檢視並同意對著作之內容負責,保證本參賽作品係原創作品,且內容合法,未有侵害或抄襲他人之情形,未一稿多投,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有上開情事,除被取消得獎資格,應繳回所有獎項與獎金外;若涉及違法,本人願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裕元因此所受之損害。
著作權讓與人: (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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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請以正楷填寫,勿用鉛筆。姓名、地址尤須正確。
2.編號欄請勿填寫(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3.請將報名表第一聯浮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第二聯隨作品附上供主辦單位留存。
4.報名表格式可自行影印填寫,但勿縮小或放大,亦可上本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