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灣 書 法 學會
第三屆【臺灣盃】全國書法比賽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復興中華文化、發揚書法藝術、提昇人文素養、鼓勵藝術者創作,特舉辦本次書法比賽活動。
二、辦理單位: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議會。
主辦單位-臺灣書法學會
協辦單位-高雄市中華書道學會、屏東縣琉球書畫學會。
贊助單位-大眾筆墨莊、瑞寶棉紙行、汶采有限公司、南洲筆墨專門店、文雅筆墨專門店、
上海筆莊、文賓筆莊。
三、比賽組別:(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一至四年級)。(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
(三)國中組。(四)高中組、大專組(含高職、五專及大學學生) 。
(五)社會組(年滿20歲之社會人士)。(六)長青組(年滿60歲以上人士)。
四、參加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方式:
(一)參賽者限參加一組,並務必填寫比賽「報名表」,以釘書針釘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以利造冊,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不違背公序良俗者)。
(二)作品型式:1.高中大專組以上:四尺半宣紙對開(約長135公分,寛35公分)。2.國中組以下: 四尺半宣紙四開(約長68公分寬35公分)。3.一律直式書寫,字體及大小不拘,作品須自落款,不須裱褙。
(三)作品送件及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3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可團體報名。(請務必在信封收件欄註明其參加組別:如長青、社會組……等)。
(四)通訊收件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39號。臺灣書法學會競賽組收。洽詢電話:07-7118396
(五)比賽得獎成績公佈:中華民國105年3月16日公佈本會網址:
臺灣書法學會(http://www.kao-calligraphy.idv.tw/taiwan.html)或
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alligraphy.taiwan
(六)本次比賽將以印製彩色作品專集(自由參加),佳作以國中、國小組上每人刊登費250元,長青、社會、大專(高中)組以2人一頁為主刊登費500元,費用請於3月31日前郵政劃撥,劃撥戶名:臺灣書法學會。
劃撥帳號:42215219,刊登者每人送作品專集一冊。(如未能前來領取者,要本會郵寄請附郵資150元)
(七)本次比賽得奬作品(第一至第三名及優選)有裱褙者,將配合本會在高雄市議會展出,展出完畢作品即可領回。(若須裱褙者一律請於3月31日前劃撥裱褙費用新台幣600元、國中組以下550元,劃撥帳戶-臺灣書法學會,劃撥帳號-42215219,劃撥地址: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55巷34號。)郵政劃撥費另加15元。
(八)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九)凡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回,其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有裱褙參展者除外)。
六、 評審及奬勵:
-
比賽由承辦單位遴聘國內北、中、南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
獲奬名單除公佈於本會網站外,並於大眾筆墨莊、瑞寶棉紙行、汶采有限公司、南洲筆墨專門店、文雅筆墨專門店、上海筆莊、文賓筆莊等處公佈得獎名單。
-
各組分別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奬30人、佳作奬50人(本會原則上得視參賽者多寡及參賽者水準酌予增減)。
-
各組前三名頒發本會奬盃乙座及奬狀乙紙,優選奬(前來現場領獎者另贈獎品),佳作頒發本會奬狀乙紙(頒獎後逾一個月未領獎者,視同放棄)。
七、※頒奬時間:民國105年5月8日(星期日)下午2時,假高雄市議會(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屆時請參閱本會網站。
※展覽時間及地點:民國105年5月2日至5月8日止,假高雄市議會展出(地址:同上)。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本會地址: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一路55巷34號。
聯絡人:理事長蔡嘉琛(07)2369582手機0963166619 秘書長廖火煌(07)7117106 手機0963209778
臺灣書法學會第三屆【臺灣盃】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列印)
參加組別 |
|
姓 名 |
|
年 齡 |
|
||
通訊地址 |
( ) |
||||||
就讀學校 |
|
就讀年級 |
|
||||
聯絡電話 |
(H) (O) (手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