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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桃園市SHOW聖蹟標準楷書書法比賽簡章

  1. 目的:配合龍潭聖蹟亭送聖蹟活動,為推廣中華傳統漢字文化,振興書法普及社會,提昇生活品質,特舉辦比賽。

  2.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2.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3. 承辦單位:桃園市龍潭導覽協會

  4. 協辦單位: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

  1. 參加資格:凡桃園市國中小學學生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2. 比賽分組

  1. 國小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

  2. 國小高年級組(五至六年級);

  3. 國中組(一至三年級)。

  1. 比賽程序及評審                                                  

  1. 初賽:

  1. 收件時間及地點:初賽作品請填妥報名表(如附表1)於105年6月15日(三)前請郵寄或(以郵戳為憑)專人交至「桃園市龍潭導覽協會 (325桃園市龍潭區花園二街17號)劉明珠小姐」收,信封請註明「105年桃園市SHOW聖蹟標準楷書書法比賽」作品。

  2. 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召開初賽評審會議,依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現場決賽。

  3. 入選名單及決賽訊息將公佈於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hakka.tycg.gov.tw/)。

  1. 決賽-現場揮毫:

  1. 決賽時間及地點:各組入選決賽者請於105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桃園市龍潭區龍星國小(龍潭區中正路269號)參加決賽。

  2. 評審:決賽當日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作品進行評審、公布成績後即頒獎。

  1. 參賽須知

  1. 參賽者依其學校所登載之實際年級按組別參加(參賽作品請學校統一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交並附上報名表)。

  2. 初賽:

  1. 參賽作品規格:用紙規格一律為4尺宣紙直式對開(約長135、寬35公分),需落款署名,落款為學校班級姓名,書寫後不須裱褙。

  2. 參賽作品內容:請書寫各聖蹟亭楹聯文字及客家諺語(如附表2)中選1組為原則,字體限標準楷書,字數為上下聯或一組諺語10~14字(不含落款字數及標點符號)。

  3. 參賽件數:每人限1件,不得重複送件,由各校統一匯整後,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交並附上報名表報名,1校不限參賽件數。前500名參賽者可獲得精美文宣品乙份,由承辦單位統一寄發,請學校代為轉交。

  4. 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查獲或評審委員認定不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二年內不得參賽。

     

  1. 決賽:

  1. 初賽作品進入決賽者,入選名單及決賽訊息將公佈於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hakka.tycg.gov.tw/),並通知各校,請各校代為轉知入選決賽學生。

  2. 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筆及書寫工具,比賽用紙及墨水由主辦單位提供並當場發給(參賽者亦可自備墨水),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3. 決賽作品需落款署名,落款為學校班級姓名。

  4. 各組得獎人數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由評審委員決議酌量增減。

  5. 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金。

  1. 參加比賽作品(含初賽及決賽),均不予退件,本局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2. 參與本比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視同放棄。

  1. 相關比賽未盡事宜,依本局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2. 獎勵組別及金額(佳作以上得獎者另頒發獎狀乙)

組別

特優

優選

佳作

國小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

三人

禮券3,000元

五人

禮券2,000元

五人

禮券500元

國小高年級(五至六年級)

三人

禮券3,000元

五人

禮券2,000元

五人

禮券500元

國中組(一至三年級)

三人

禮券4,000元

五人

禮券2,000元

五人

禮券500元

  1. 頒獎:預定於現場比賽評審後公開頒獎表揚。

  2. 毛筆書寫練習時產生的廢紙,請郵寄至「桃園市龍潭導覽協會(325桃園市龍潭區花園二街17號)劉明珠小姐」收,將焚化做為「送聖蹟儀式」的聖蹟。


 

附表1

105年桃園市SHOW聖蹟標準楷書書法比賽報名表(請隨作品一起寄出)

學校名稱

 

聯絡人姓名                                

 

E-mail

 

連絡電話

(公)                    (手機)

參賽學生資料

序號

年級

班別

姓名

        法定監護人姓名          

法定    法定監護人連絡電話(手機)

 

 

 

 

 

 

 

 

 

 

 

 

 

 

 

 

 

 

 

 

 

 

 

 

 

 

 

 

 

 

 

 

 

 

 

 

 

 

 

 

 

 

 

 

 

 

 

 

 

 

 

 

 

 

 

 

 

 

 

 

 

 

 

 

 

 

 

 

 

 

 

 

                 

(不足使用者請自行延伸)

  • 附註:比賽細節如有不明處,歡迎來電洽詢:

桃園市龍潭導覽協會理事長徐鳳園(0939-645797) 副總幹事劉明珠(0930-097099)

附表2初賽書寫內容(擇一組書寫,共30組)

  • 龍潭聖蹟亭楹聯:

  1. 鳥喙筆鋒光射斗,龍潭墨浪錦成文

  2. 自古能知化丙者,於今便是識丁人

  3. 文章炳於霄漢,筆墨化為雲煙

  4. 萬丈文光沖北斗,百年聖化炳東瀛

  • 大溪蓮座山觀音寺敬聖亭:

  1. 敬承教澤沾時雨,聖化清夷仰唑風

  • 大溪齋明寺聖蹟亭:

  1. 蟲文垂世則,鳥跡洩天機

  2. 形聲藏蘊奧,點畫破苑芒

  3. 識丁須付丙,有武亦佾文

  • 龜山坪頂大湖福德宮:

  1. 大德似文長功績,崗巒如字永尊嚴

  2. 敬惜書文如惜福,字可通神亦可傳

  3. 敬德尊賢惟惜墨,字跡功業在文叢

  4. 大澤綿延書傳世,湖海蒼茫字為流

  • 蘆竹五福宮聖蹟亭:

  1. 斯文光日月,遺跡化雲煙

  • 客家諺語:

  1. 寧賣祖宗田,莫忘祖宗言

  2. 田愛日日到,屋愛朝朝掃

  3. 窮人好布施,破廟好燒香

  4. 後生多勞碌,老來多享福

  5. 但存方寸地,留分子孫耕

  6. 勤係搖錢樹,儉係聚寶盆

  7. 窮人毋使多,兩斗米會唱歌

  8. 斷油毋斷醋,斷醋毋斷外家路

  9. 敢去就一擔樵,毋敢去就屋下愁

  10. 清明前,好蒔田;清明後,好種豆

  11. 好子毋使爺田地,好女毋使嫁時衣

  12. 千跪萬拜一爐香,毋當還生一碗湯

  13. 爺娘惜子長江水,子想爺娘擔竿長

  14. 燈籠恁靚愛點燈,阿妹恁靚愛笑容

  15. 苦瓜雖苦連皮食,甘蔗恁甜愛呸渣

  16. 在家毋會迎賓客,出路方知少主人

  17. 虹攔東,無水也無風;虹攔西,水打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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