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 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思古之幽情~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壹、目的: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幅員近25公頃,由國寶級建築大師漢寶德博士所規畫設計,有精典閩南式建築、住宅博物館之稱,欣賞古代閩南式建築及田園造景之美,讓人發思古之幽情。為墾丁國家公園內最具代表性的傳統建築群落,為促進文化美學之藝術認識與運用,鼓勵書法藝術融入社會生活及對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特舉辦本比賽。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汶采筆莊
承辦單位: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八方藝術學會
參、參加對象:凡有興趣之民眾皆歡迎參加。
肆、比賽方式:分初賽自行書寫、及複賽現場揮毫方式舉行。
一、初賽:分【國小中】【國小高】【國中】【高中(職)】【社會】共5 組。
(一)、初賽作品收件日期:103年4月8日以前郵寄至(汶采筆莊:80282高雄市福德二路3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註明:參加思古之幽情‧全國書法比賽。
註明:參加思古之幽情‧全國書法比賽。
(二)、作品規格:國中以下(長70公分×寬35公分),高中、社會(長135公分×寬35公分) 直式書寫,自由發揮。
(三)、參加作品背後須浮貼送件表夾於作品左上方(請自行影印或電腦打字)。每組擇優錄取二十人參加現場比賽。成績和複賽相關事宜、於103年5月1日公佈。
二、複賽:
(一)、地點: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17號、交通自理。
(二)、日期:103年6月1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1時)。
(三)、比賽題目現場公佈、各項書寫用品需自備。
伍、錄取:各組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位,優選、佳作等。
柒、頒獎典禮:103年6月1日下午一時,於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舉行。
捌、其他事項:
(一)、凡參加比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本(中心)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並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修改權。
(二)、經評審發現作品有捉刀嫌疑者,得於複賽時當場重寫,若證實非本人作品者當場取消資格。
(三)、經評審參加複賽之人員及家屬,得以五折之房價優惠,於複賽前一天(5/31)入住本中心,需事先訂房,額滿為止。
(四)、預定6/20至/7/10日期間,將各組得獎前三名,於中心古色古香建築菁莪堂前公開展覽。
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承辦單位修訂之。
------"---------"--------可--------自--------行--- -----影--------印--------"-------"
103年 ・ 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思古之幽情~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 加 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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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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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或
(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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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導
老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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