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弘揚書法藝術,振興中華文化,珍惜固有國粹,促進書法學習風氣,並發揚客家人刻苦耐勞、勤儉樸實的精神,提升生活品質,建立祥和社會。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苗栗縣政府、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四、承辦單位:苗栗縣書法學會
五、協辦單位:公館鄉民代表會、公館國小、公館分駐所、公館義警分隊
六、參加對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七、比賽組別:1.國小低中年級組(一、二、三、四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國中組
4.高中組(含高職與五專一、二、三年級)。
5.社會組(含大專院校、五專後二年級學生及社會人士)。
6.長青組(六十五足歲以上者)。
八、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 書寫內容:以古人詩詞佳句.純樸善良風俗或發揚客家人刻苦耐勞的精神為範圍,字體不拘。
2. 作品規格:國小組、國中組以四開宣紙(35X70公分)直式書寫。
高中組、社會組、長青組以對開宣紙(35X140公分)直式書寫。須落款不須裱褙。
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年9月10 日止(以郵戳為憑)。
4. 收件地址: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之10號。洽詢電話:(037)222210-162 張雅晴小姐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40人(依參賽人數多寡決定)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書寫內容:現場公佈
3.決賽日期:102年10月6日(星期日)上午9點至10點。
4.決賽地點:苗栗縣公館鄉公館國小(活動中心)
5.決賽當天上午11時舉行頒獎典禮。
九、評審及獎勵: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獎勵:決賽選出各組第一名:1人 第二名:1人 第三名:1人,各頒給獎金、獎盃及獎狀。優選5人,各頒給獎盃及獎狀。其餘有參加決賽者皆為佳作,發給獎狀。
組別 |
第一名(1名) |
第二名(1名) |
第三名(1名) |
長青組 社會組 高中組 國中組 國小高組 國小中低組 |
15,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5,000元 3,000元 3,000元 |
10,000元 12,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
5,000元 8,000元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相關用具,但不能攜帶練習用紙、字帖、尺、有格子墊布等物品,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二)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三)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學生參賽資格以新學年度為標準。
(五)本辦法及有關訊息公佈於苗栗縣公館鄉公所網站www.kungkuan.gov.tw
102年苗栗縣公館鄉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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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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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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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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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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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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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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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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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報名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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