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 旨:弘揚書法藝術,振興中華文化,珍惜固有國粹,促進書法學習風氣,並發揚客家人刻苦耐勞、勤儉樸實的精神,提升生活品質,建立祥和社會
二. 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立委陳超明辦公室
三. 主辦單位:竹南鎮公所、竹南鎮民代表會
四. 承辦單位:苗栗縣書法學會
五. 協辦單位:竹南鎮立圖書館
六. 參加對象:凡設籍或就業、就學於苗栗縣者對書法有興趣,皆可報名參加。
七. 比賽組別:1.國小低中年級組(一、二、三、四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3.國中組
4.高中組(含高職與五專一、二、三年級)。
5.社會組(含大專院校、五專後二年級學生及社會人士)。
6.長青組(六十足歲以上者)。
八.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古人詩詞佳句.純樸善良風俗或發揚客家人刻苦耐勞的精神為範圍,
字體不拘。
2.作品規格:國小國中組以四開宣紙(35X70公分)直式書寫。
高中組、社會組、長青組以對開宣紙(35X140公分)直式書寫。須落款不須裱褙。
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年9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
4.收件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108號(竹南鎮立圖書館)。
5.洽詢電話:(037)463043轉141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40人(依參賽人數多寡決定)通知參
加現場比賽。
2.書寫內容:現場公佈
3.決賽日期:102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8點30分至9點30分。
4.決賽地點:李科永紀念圖書館2、3樓(苗栗縣竹南鎮永貞路2段196號)
5.決賽當天上午11時舉行頒獎典禮。
九.評審及獎勵: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獎勵:決賽選出各組第一名:1人 第二名:2人 第三名:3人 優選5人,各頒給獎盃 及獎狀,其餘有參加決賽者皆為佳作,發給獎狀。
十.其他事項:(一)初選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三)學生參賽資格以新學年度為標準。
(四)本辦法及有關訊息,公佈於苗栗縣竹南鎮公所圖書館網站。
-------------------------------------------------------------------------------------------------------------------------------
102年竹南鎮鎮長杯全縣書法比賽送件表 |
||||
姓名 |
|
組別 |
|
|
出生年月日 |
|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
|
|
性別 |
男□ 女□ |
|||
年級 |
|
|||
聯絡電話 |
|
|||
通訊地址 |
|
※ 本送件表請浮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