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宏揚中華書法文化,推動書法藝術傳承,提昇地方文化美育與生活品質,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
主辦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承辦單位:基隆市書道會
協辦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三、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方式:
(一)分為初賽與決賽兩階段。
(二)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大專組(含研究所)、社會組。(大專以下學生以102學年度之新年級為準)
五、比賽程序:
(一)初賽:
1.收件日期:參賽者每人限參加一組,並請提供作品一件。收件自102年7月23日起至8月3日止,請填具本簡章【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收件地址:請掛號郵寄至基隆市文化局展覽藝術科收(20241基隆市信一路181號。02-24224170轉349),郵件信封請註明「102年基隆書法之都全國書法比賽作品」及組別。(基隆書道會聯絡人:黄順宏先生 0932-356306、02-24232696)
3.作品規格:國小組約34×68公分,其餘組別約34×135公分。直式宣紙書寫,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不須裝裱。
4.評審日期:102年8月9日下午2時於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舉行。各組選出25名入圍參加決賽(得視參加初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5.獲選入圍參加決賽者,由承辦單位專函通知,並於102年8月11日公布於基隆市文化局網站。
(二)決賽:
1.參加決賽者自行攜帶筆、墨等書寫工具,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承辦單位當場提供(宣紙每人兩張),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作品須落款、鈐印。 【廣告】
2.參加決賽者於102年8月24日(星期六)下午2時,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相關證件,於基隆文化中心第一會議室辦理報到,參加現場比賽。決賽後立即進行評審,得獎名單於102年8月26日公布於基隆市文化局網站。
六、本簡章、報名表及比賽結果公布於基隆市文化局網站(http://www.klccab.gov.tw/)。
七、參賽須知:
(一)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獲或評審認定不實,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主辦單位得對所有得獎作品作為無償教學、研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設置碑林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主張著作財產權。
八、評審及獎勵辦法:
(一)由承辦單位遴聘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及專家學者為命題委員。
(二)獎項內容:各組分別頒發第一、二、三名各乙名,獎金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入選五名、獎品及獎狀乙紙。內容如下表:
組 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入選 |
國 小 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獎品乙份 |
獎品乙份 |
國 中 組 |
6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獎品乙份 |
獎品乙份 |
高中職組 |
65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獎品乙份 |
獎品乙份 |
大 專 組 (含研究所) |
12000元 |
6000元 |
3000元 |
獎品乙份 |
獎品乙份 |
社 會 組 |
15000元 |
6000元 |
3000元 |
獎品乙份 |
獎品乙份 |
(三)得獎者由承辦單位專函邀請參加頒獎典禮。
(四)得獎獎金須親自或委託他人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代領者請備委託書及代領人之證明文件)。
九、展覽及頒獎:各組前三名之作品,訂102年9月10日至9月29日於「墨馳鱟江-書法名家邀請展」活動中展出,並訂102年9月14日(星期六)下午2時假基隆文化中心大廳舉行頒獎。
十、報名本比賽者同意完全遵守本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者,視同放棄。
十一、【報名表】暨【個人資料提供使用同意書】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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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聯詳填後,沿虛線撕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102年基隆書法之都 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參加組別 |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組 □社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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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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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
(未滿20歲報名者,需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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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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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年級 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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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同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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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日) (夜) (行動) (本欄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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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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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聯詳填後,與初賽作品一併郵寄參賽。
102年基隆書法之都 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參加組別 |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組 □社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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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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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
(未滿20歲報名者,需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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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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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年級 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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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同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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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日) (夜) (行動) (本欄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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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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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提供使用同意書
基隆市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相當重視個人資料保護與安全,為了確保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下列事項:102年基隆「書法之都」全國書法比賽參賽(得獎)人員「個人資料提供使用同意書」,並請於閱讀完畢後,於下方立同意書人(法定代理人)處簽名或蓋章,表示同意所載內容。。
一、本局取得您的資料,目的在於辦理本比賽,公告得獎姓名及辦理藝文推廣活動所需之統計或學術研究之用。除經您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本局所蒐集的個資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或用於上述目的以外之用途。
二、您同意本局收集、處理和利用您所檢附的報名表中所填列之資料。
三、本局將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於適當範圍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您同意本局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連絡。
五、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局:(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除。
六、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我已閱讀上述說明,並同意上述內容。
立同意書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102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未滿20歲報名者,需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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