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藍田書院舉辦第十屆「至聖獎」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實施目的
闡揚儒家思想,倡導固有倫理道德,推展書法藝術,建立書香社會,啟發藝文人才,提昇社會生活品質。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南投藍田書院管理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南投縣文化基金會、南投市公所、南投國小、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南投縣書法學會。
三、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按各組別參加。
四、比賽組別:各組別以新學年之學籍為準,報錯組別者取消比賽資格。
(一)社會組(包括各大學院校學生),(二)高中組(包括五專及高中、職學生),(三)國中組,(四)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五)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嘉句或典雅之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作品規格:社會組、高中組以對開(35×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中組及國小組以1/4開(35×70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一0二年七月三十日止(郵戳為憑)。
4.收件地點:南投縣南投市文昌街一四○號,南投藍田書院管理委員會收。
電話:(○四九)二二二一一八四、二二三二○五○。
(二)複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四十人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複賽日期:民國一0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星期日)上午十時。
3.複賽地點:南投國小。
4.複賽當天下午辦理頒獎典禮,凡參加複賽未入優選以上者均為佳作。
六、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數人擔任。
(二)獎勵方式:
組 別 |
第一名(一人) |
第二名(二人) |
第三名(三人) |
優選(五人) |
社 會 組 |
一○、○○○ |
五、○○○ |
三、○○○ |
獎 狀、獎 品 |
高 中 組 |
六、○○○ |
三、○○○ |
二、○○○ |
獎 狀、獎 品 |
國 中 組 |
三、○○○ |
一、五○○ |
一、○○○ |
獎 狀、獎 品 |
國小高年級組 |
三、○○○ |
一、五○○ |
一、○○○ |
獎 狀、獎 品 |
國小中年級組 |
三、○○○ |
一、五○○ |
一、○○○ |
獎 狀、獎 品 |
說明:1.各組前三名均贈獎狀及獎金,優選獎贈獎狀及獎品,佳作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2.除參加複賽人員外,另視各組水準錄取入選人員若干人,發給入選獎狀獎勵。
七、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及比賽結果公布於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頁(網址:http://www.nthcc.gov.tw)及本院網頁(網址:http://www.lantian.org.tw/)。
(二)作品處理: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南投藍田書院管理委員會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優勝作品擇期於南投藍田書院公開展覽。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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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藍田書院舉辦第十屆「至聖獎」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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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
參加人員姓名 |
性別 |
服務單位或學校 |
通 訊 處 |
郵遞區號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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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宅: |
⊙字跡請寫端正,資料不齊者,由承辦單位視實際情況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