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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書學會http://www.shufa.org.tw/

中華日報新聞網http://www.cdns.com.tw/

一、主旨:加強書法推廣及儒家《論語》研讀,藉以深耕中華文化,促進兩岸學生交流。

二、主辦單位:臺灣中華日報社、張麗堂文教助學基金會、中國孔學會、中華書學會、台南市書法學會、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三、協辦單位:衢州市旅臺灣同鄉會聯誼總會、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文聯、衢州市孔氏南宗家廟管理委員會。

四、由衢州市及臺南市分別辦理學生作品徵件及評審。臺灣部分之比賽要點如下:

  參賽資格:凡臺南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參加。其他縣市恕不受理。

  分  組:1、國小一組~國小三年級以下。

       2、國小二組~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

        3、國中組。

         4、高中職組。

         以上各組均以目前在學之年級為準。

參賽方式:以學生自書之書法作品參加各組之評比。作品內容必須是《論語》之章句,自選內容書寫;國小學生(國小一組、國小二組)以宣紙四開(約69X 35公分)、其他各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以宣紙對開(約135X 35公分)為準。作品需直式、不限字體,需要落款署名(款書並須寫明就讀學校、年級),用印與否自行決定。

五、收件日期:依照以上規定之作品,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浮貼於作品後右下角,於2013年5月15日前寄至或送達:(704)臺南市北區西華街57號、中華日報社。寄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既經寄件或送件參加,不得要求換件,也不得要求退件。

              報名表可逕至中華日報社服務台取用,或至中華日報新聞網(http://www.cdns.com.tw/)下載。

六、獎勵及評審:

  本次比賽,臺灣部分各組均評審選出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佳作10位。

  第一名:獎金各人民幣1,000元,得獎證書乙幀。

第二名:獎金各人民幣500元,得獎證書乙幀。

第三名:獎金各人民幣200元,得獎證書乙幀。

佳 作:獎金各人民幣100元,得獎證書乙幀。

獎金及得獎證書由衢州市主辦單位準備,於頒獎典禮時頒發。

臺灣學生參賽之作品,其評審工作由主辦單位之一中華書學會,邀請書法家嚴謹評審,參加者及家長不得有任何異議。

評審結果預定5月底由中華日報社、中華日報新聞網刊登新聞公布,並由主辦單位之一中華日報社發函各別通知。

七、作品處理:

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退件,獲獎作品將與衢州市學生獲獎作品一起於7月底(日期另訂)在衢州市孔氏南宗家廟展出。並編印兩岸獲獎作品專集。

八、頒獎及學生書法夏令營:

  配合頒獎典禮之舉行,衢州市主辦單位將邀請獲獎學生參加7月 底(日期另訂)舉行之頒獎典禮暨兩岸學生書法夏令營及旅遊參觀活動。所有獲獎學生均為自由參加,參加者自付往返衢州市之航空交通費外,在該地由衢州市主辦 單位招待六天行程;國小獲獎學生得有家長一人陪同,陪同之家長一人招待方式與獲獎學生相同。詳細行程將於評審結果公布時,併同得獎通知函直接寄達獲獎者。

九、其他說明:

1、參加之作品須為學生個人書寫,不得由老師或他人補筆或修改,評審委員有權針對明顯有問題之作品,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2、在臺灣之參賽書法作品徵件工作由臺灣中華日報社負責。

各組獲獎學生及國小組獲獎學生陪同家長前往衢州市參加頒獎及兩岸學生書法夏令營事宜,由中國孔學會負責。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補充之。

臺南-衢州 兩岸學生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出生日期

西元   年   月   日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性  別

 

法定監護人

 

與參賽者關係

 

就讀學校

 

就讀班級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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