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主辦單位: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漢字研究中心
二、贊助單位:黃記筆墨莊、廣達書局
三、承辦單位: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書法創意社
四、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學生(限30歲以下大學部學生參加,
不含交換生)
五、比賽方式及報名:本次比賽依初選及決賽兩階段進行,決賽後即時頒獎。
1.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自行書寫一幅直式對開作品參加初選,內容、字體及格式不拘。
2.參加者可個別報名,或由各校書法社、相關社團統一代理報名。初選參賽作品(參賽作品背面右上方請浮貼報名表)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靜宜大學中文系書法創意社」。
3.經主辦單位邀請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由初選作品中分別選出
入圍者20名參加決賽,決賽後再經評審決定獲獎名次。
4.凡參加決賽者,務必攜帶身份證及學生證,證件不齊,恕無法參加
決賽。
六、比賽日期:
(一)初選收件截止日期:2013年3月22日(五)前(以郵戳為憑)
(二)決賽日期:2013年4月17日(三)中午12:50報到
七、決賽地點:靜宜大學伯鐸樓122教室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八、決賽規則:採全開作品即席創作競賽方式。現場比賽後,隨即經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中決定,並於當天進行頒獎。
九、獎勵辦法:第一名一位,頒發獎狀獎金及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第二名二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
第三名三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伍仟元;優選五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新臺幣貳仟元。
十、頒獎典禮:決賽後,隨即評審並舉行頒獎,獲獎者須親自領獎。
十一、凡參加初選及決賽者,須填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不予評選;
初選及決賽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不予退回。
十二、2013年5月13日(一)-5月27日(一)於靜宜大學任垣藝廊舉行得獎作品展覽。獲獎及相關訊息將公布於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網站。
十三、本辦法及相關訊息請至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網站查詢及下載http://www.chinese.pu.edu.tw/。
十四、如有疑問,請洽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書法創意社林德怡同學,
聯絡電話:0988-926-059,e-mail:mosi9702tima@gmail.com。
(附件一)
靜宜大學2013年 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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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男□女 |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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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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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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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系級: |
學號: |
書法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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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報名表須浮貼於初選作品背面右上方,連同「著作權 讓與同意書」於2013.3.22(五)前寄至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靜宜大學中文系書法創意社。 2、決賽入選通知與比賽相關訊息皆以書面及E-mail通知,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填寫正確聯絡地址及常用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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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靜宜大學2013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參加「靜宜大學2013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同意遵照主辦單位「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以下簡稱貴系)訂定之比賽辦法,將本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貴系,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權利。貴系有權修改、並得無償使用,供作刊印、重製、格放、公開展示、商品化及其他推展行為,本人絕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參賽作品業經本人詳細檢視並同意對著作之內容負責,保證係原創作品,且內容合法,未有侵害、抄襲及一稿多投之情形,且不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有上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並繳回所有獎項與獎金外,若涉及違法,本人願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貴系因此所受之損害。此致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立書人姓名:
(親筆簽章)
身份證字號:
電 話:
地 址:
電子 信 箱:
中國民國 年 月 日
請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一併擲寄:
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書法創意社
洽詢電話:0988-926-059 林德怡同學,e-mail:mosi9702tim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