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2012清廉花蓮反貪倡廉宣導系列活動漫畫、書法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行政院函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建構政風工作「推動社會參與、擴大網絡關係」施政主軸辦理。
(三)花蓮縣政府101年2月23日簽陳縣長辦理。
二、目的:
(一)為發展學校清廉守正之法治教育活動,全面強化反貪意識之扎根宣導,以建構廉政祥和社會。
(二)提昇學生有關「預防貪瀆」議題之認知,以融入才藝競賽課程,期以寓教於樂教學方式,深耕廉潔法治教育之效益。
三、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教育處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六、漫畫作品主題:
(一)高中組:宣導公務員「不願貪、不必貪、不敢貪、不能貪」之觀念。
(二)國中組:提高民眾對貪腐威脅之認識,共同落實「乾淨政府、誠信社會」之目標。
(三)國小組:宣導民眾踴躍檢舉貪瀆不法以支持反貪作為。
七、書法作品主題:
(一)高中組:收受饋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廠商饋贈不可收堅決退還會政風。
(二)國中組:社交禮儀應正當禮過三千不妥當收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三)國小組:公事公辦不請託清淨公門免關說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八、作品規格:
(一)四格漫畫:以四開(39×54公分)圖畫紙。
(二)書法:書法作品大小為對開(35×135公分)宣紙(不可用彩宣)直式書寫。
(三)作品皆不裝裱。
九、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學生。
十、錄取名額:每組擇優錄取前三名,佳作三名。若作品未達水準,得經評審委員同意予以從缺。
十一、收件日期:101年5月1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
十二、收件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十三、獎勵方式及成績公布:
(一)每組錄取名次與獎金如下:
第一名:1名,禮券2000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禮券1500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禮券1000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佳 作:3名,禮券500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二)各組評選為第1名至第3名之學生,其指導教師1名由本府核發獎狀乙紙。
(三)101年5月18日前將評選結果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
(四)獲獎學生及其指導老師獎狀及獎品,訂於5月26日(星期六)於廉政活動會場頒發。
十四、附則:
(一)參加比賽作品,不予退還。
(二)送件時需繳交報名表、作品標示表(請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作品說明表、讓與同意書,各項報名資料亦請填寫詳實。
(三)作品需採單位報名,並請單位承辦人及主管核章。
(四)所有作品皆不落款,落款者不列入參賽。
十五、經費來源: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政風業務項下勻支。
十六、辦理本活動工作績優人員,依規定辦理敘獎。
花蓮縣「2012清廉花蓮反貪倡廉宣導系列活動漫畫比賽」報名表
比賽類別:四格漫畫
學校:
承辦人: 電話:
E-mail: 傳真:
地址(含郵遞區號):
組別 |
年級 |
姓名 |
指導教師 |
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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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不足可自行增列】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