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書道學會第八屆「磊翁盃」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振興中華文化,並導引社會大眾,透過書法之研究、創作與欣賞,以體認優美之文化傳統,從而落實心靈改革。
二﹑辦理單位: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三﹑參加對象:
(一)、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及旅居在台灣地區之外籍人士,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
(二)、分組:1、國小組 2、國中組 3、高中、職組 4、大專組(含研究所)
5、社會組 6、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四﹑參加須知:
(一)、參加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類組(如國小組、高中組、社會組……),並填寫「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
(二)、參加初選作品,以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一律以四尺宣紙對開(約34×136公分)直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落款,書寫後不須裱褙。
(三)、參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四)、作品經初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決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五)、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本屆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第76期(或77期)及本會網站,網址
http://www.cc.org.tw/。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均致贈最新一期「中華書道季刊」乙本。
五﹑收件:
(一)、初選作品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一律郵寄送件,請逕寄11068 台北市永吉路354號3樓之5
張國榮副理事長收。
洽詢電話:02-27681999 活動組組長(副理事長)張國榮先生
六﹑比賽程序:
(一)、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二十至三十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參加決賽。入選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
(二)、決賽: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場書寫。
(三)、決賽日期: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星期日)上午八時 (若有變更,請以網站公布為主)
(四)、決賽地點:台北市愛國西路一號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七﹑評審及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決賽評審於決賽後立即進行,並於當日下午舉行頒獎
(三)、獲獎名單及比賽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
(四)、各組各頒特優獎一名、優選獎二至三名、佳作獎五至十名、入選獎若干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各組優勝者均贈獎金或獎品及獎狀一紙,入選者贈獎狀一紙,各組獎金金額如下:
組 別 |
特 優 |
優 選 |
佳 作 |
入 選 |
國 小 組 |
6,000元 |
3,000元 |
獎 品 一 份 |
獎 狀 一 紙 |
國 中 組 |
7,000元 |
4,000元 |
獎 品 一 份 |
獎 狀 一 紙 |
高中、職組 |
8,000元 |
5,000元 |
獎 品 一 份 |
獎 狀 一 紙 |
大 專 組 |
10,000元 |
6,000元 |
獎 品 一 份 |
獎 狀 一 紙 |
社 會 組 |
10,000元 |
6,000元 |
獎 品 一 份 |
獎 狀 一 紙 |
長 青 組 |
10,000元 |
6,000元 |
獎 品 一 份 |
獎 狀 一 紙 |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頒獎: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星期日)下午二時
九﹑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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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書道學會全國書法比賽 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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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年級參加組別 □ 國小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大專組(含研究所) □ 社會組 □ 長青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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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性 別 □ 男 □ 女 |
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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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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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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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宅) (公) (行動) |
*備註:1、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放大,報名表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