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增加學生比賽機會,建立文化深耕的基礎學習社會,將學習轉變成為未來公民日常生活重心,培養學生追求生活美學的概念,以促進地方文化及藝術發展。推動藝術文化,增進美學觀念,以帶動改善居民生活品質為宗旨,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目標。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書法學會、南投縣書法學會、彰化縣書法學會、雲林縣書法協會、本館中部四縣市53個文化志工隊。

五、參賽資格:限戶籍地址為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的學生,如經查明戶籍地址非本館推廣區學生,將以棄權論。

六、初賽:

(一)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

    組別

分組資格

初賽送件規格

備考

國小中年級組

中部四縣市各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白色紅格萱紙-限四開,橫約34公分、直約69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國小高年級組

中部四縣市各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白色紅格萱紙-限四開,橫約34公分、直約69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國中組

中部四縣市各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白色紅格萱紙條幅,橫約34公分、直約140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高中(職)組

中部四縣市各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白色萱紙條幅,橫約34公分、直約140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2429(星期一)截止,請將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組書法比賽【(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收,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04-7222729-303

    (三)作品內容請自選唐詩三百首內優美字句或聖賢佳句等文詞。

    (四)評    審:聘請書法名家五人擔任評審委員。

八、複賽:

   (一)比賽日期:102511(星期六)上午九時起,確定時間以複賽分組通知單為準

   (二)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18號),各比賽會場。

   (三)比賽題目:當場公佈,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筆、墨、印材與墊布自備。

   (四)評    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五人擔任評審委員。

   (五)錄取名額與獎金:

名次

獎金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入選

國小中年級組

1

2000

2

1500

3

1200

10

1000

12

800

22

0

國小高年級組

1

3000

2

2000

3

1500

10

1200

12

1000

22

0

國中組

1

4000

2

3000

3

2000

10

1500

12

1200

22

0

高中(職)組

1

5000

2

4000

3

3000

10

2000

12

1500

22

0

九、頒獎日期:比賽當天(102511-星期六)下午二時起。

十、附則:

(一)凡參加初賽與複賽比賽作品均不退件,經評審發現有捉刀嫌疑者,得於複賽時當場重寫,若經證實非本人作品,得取消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二)凡參加複賽得獎作品,得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或陳列展出文宣,不得異議。

(三)相關書法比賽簡章,可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首頁新聞與公告活動訊息當期活動書法比賽】下載此比賽要點。

(四)參加複賽人員與當日國小(中、高)、國中、高中職組同學家長1人,中午本館免費提供便當乙份。

   (五)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2年度中部四縣市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作品黏貼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字體請書寫整齊

 

學生組別

姓 名

通訊地址

縣市別

年級

電話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戶籍地址

就讀學校名稱

 

 

 

 

自即日起至102429日(星期一)截止,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組書法比賽【(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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