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標:

   為落實菸害防制議題,加強學生對菸害防制的認知,並將之推展至全市校園及社區,特舉辦全市國中小菸害防制繪畫暨書法比賽

貳、依據:臺中市101學年度辦理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立龍津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立協和國民小學

肆、競賽組別:

 分國中組、國小組,共計二組。

伍、參選對象及送件件數:

一、  本市國小和國中學生,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由承辦單位刪除),健康促進菸害議題學校務必送件,每校可送1-5件,其他學校自由參加。

二、  作品以菸害防制為主題自由發揮。

三、  作品規格:

(一)繪畫:ㄧ律為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橫幅或直幅不限,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水墨、拼貼、彩色筆等皆可。

(二)書法:請以四開(35x70公分,28格,比賽用紙)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

陸、報名及評選方式:

一、學校報名彙總表、報名表領取(如附件一、二)。

二、送件日期:4月15日4月2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為確保作品完整,請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注意防範毀損事宜。

三、送件方式:請將學校報名彙總表報名表連同作品親送或郵寄至協和國小王榮謋組長收(407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四、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五、評分標準:

國中、國小繪畫:依主題40%、技巧30%、創意30%等項目,予以評選。

國中、國小書法:筆勢功力60%、整潔美觀40%。

六、結果公布:預定於5月辦理評選,結果公布於台中市教育局及協和國小網站。

、評審方式:由承辦單位邀請美術專家及書法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遴選出優良作品。

捌、獎勵:

各組分別選取優秀作品頒發禮品及獎狀,參賽獲佳作名次以上者,於菸害防制成果展當天現場展出並頒獎。

一、各組參加比賽得獎者:

(一)第一名:各組1名,獎品一份,並頒發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各組1名,獎品一份,並頒發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各組1名,獎品一份,並頒發獎狀乙幀。

(四)佳 作及入 選:各組擇優錄取若干名,獎品一份,並頒發獎狀乙幀。

二、指導獎:

每件作品可列指導老師乙名,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依「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予以敘獎(但指導老師為一人不重複發給)。

、其他:

一、凡獲選者之作品,其智慧財產使用權歸屬臺中市政府,刊登不另付稿酬。

二、得獎作品倘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相關得獎資格、獎品、獎狀等權益,參賽者不得異議,並請參賽者自負民刑事等法律責任。

三、代表參賽獲佳作名次以上者,將於菸害防制成果展中辦理頒獎事宜,本得獎結果將於網站公告轉知學校。

、獎勵:活動結束後檢討成效,辦理活動績優人員依規定核予敘獎。

拾壹、參加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

拾貳、本計畫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網站及協和國小網站,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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