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弘揚書法藝術,振興中華文化,珍惜固有國粹,促進書法學習風氣,並發揚客家人刻苦耐勞、勤儉樸實的精神,提升生活品質,建立祥和社會。
二、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台灣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
三、主辦單位:公館鄉公所。
四、承辦單位:苗栗縣書法學會。
五、協辦單位:公館鄉鄉民代表會。
六、參加對象:凡設籍或就業、就學於苗栗縣,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七、比賽組別:
(一)國小低中年級組(一、二、三、四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含高職與五專一、二、三年級)。
(五)社會組(含大專院校、五專後二年級學生及社會人士)。
(六)長青組(六十足歲以上者)。
八、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古人詩詞佳句,純樸善良風俗或發揚客家人刻苦耐耐勞的精神為範圍,字體不拘。
2、作品規格:國小國中組以四開宣紙(35X70公分)直式書寫。
3、高中組、社會組、長青組以對開宣紙(35X140公分)直式書寫。須落款不須裱褙。
4、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5、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1年9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
6、收件地址: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公館鄉公所)。
7、洽詢電話:(037)233433 羅管理員
     或 (037)222210#162分機 社會課 余小姐
     或 (037)222210#128分機 二樓圖書館 羅管理員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40人(依參賽人數多寡決定)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書寫內容:現場公佈。
3.決賽日期:101年10月7日(星期日)上午9點至10點。
4.決賽地點:苗栗縣公館國小活動中心(公館鄉館中村大同路15號)。
5.決賽當天上午11時舉行頒獎典禮。
九、評審及獎勵: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獎勵:決賽選出各組第一名:1人 第二名:2人 第三名:3人 優選5人,各頒給獎盃及獎狀,其餘有參加決賽者皆為佳作,發給獎狀。
十、其他事項:
(一)初選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
(二)報名表請至下方下載。
(三)請將送件表粘貼於作品右下角。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101年度鄉長盃全縣書法比賽報名表(另開新視窗) [下載] 101年度鄉長盃全縣書法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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