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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一、推展書法藝術,啟發藝文人才,提升人文素養,推動倫理文化建設,建構書香社會,充實生活品質。

二、倡導書法藝術美學,磨礪修身品德與孝道倫理,深廣推動社會書香教化,提升藝術與人文涵養。

貳、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雲林縣儒宗文教基金會

肆、承辦單位:斗南鎮石龜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西螺鎮廣興國民小學

陸、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及社會人士 。

   一、硬筆組︰分國小低年級、中年級學生二組。

   二、書法組︰分國高年級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三組。

柒、比賽日期:101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0︰30時。

捌、比賽地點:石龜國小活動中心。

玖、比賽主題比賽內容現場公佈,參賽人員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拾、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1年5月12日止(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寄至石龜國小(雲林縣斗南鎮石龜里南生路1號學務處)。

聯絡電話:石龜國小學務處王櫻臻主任05-5972354轉15。

拾壹、報到時間:5月19日上午8時30分前,至「石龜國小活動中心會場入口處報到。  

拾貳、獎勵:  

    一、各組獎項、名額、獎品等獎勵情形如下:

獎  項

名額

獎       品

備       註

第一名

1

獎金1200元、獎狀乙幀

名次與優選、佳作之取決視參賽質量水準,得由評審老師適予權衡增減或從缺

第二名

2

獎金 8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

3

獎金 500元、獎狀乙幀

佳  作

5

獎金 300元、獎狀乙幀

   

二、指導老師以參賽學生就讀之學校現職人員為限,榮獲各組「前三名」以上之指導老師,發給指導獎狀乙幀嘉勉致意。

    三、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核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拾參、評審及頒獎: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長教師3~6人擔任評審。

    二、頒獎典禮:101年5月19日下午14: 00時,於石龜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三、成績公佈:比賽當日5月19日 下午13: 00前張貼於石龜國小活動中心,並公佈於「雲林縣教育網」及「石龜國小」網站。

拾肆、注意事項:

一、參賽之學生請學校教師或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比賽,並請自行負責比賽全程及來回交通安全之觀照守護,本比賽採現場書寫,離開現場視同放棄。

二、參加作品如有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版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組身分參賽;不得降級報名,違者將取消資格,頒獎後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四、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請事先報名,大會將依報名人數訂購便當,請參賽人員並於交卷時憑餐券領取便當。

拾伍 預期效益:藉由本書法比賽提供時下雅好書藝同好,彼此互動聯誼交流,以文會友、近悅遠來「雲林論藝」參賽;冀期比賽活動激勵提升書學書法藝術風尚,深化並增益「藝術與人文」底蘊素養,鼓動大家共策書藝「與時俱進、日新又新」目標願景。

拾陸、經費:由「財團法人雲林縣儒宗文教基金會」贊助。

拾柒、附則:

(一)參加比賽人員(含領隊、指導老師、學生)於上揭期程,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或公假登記,並自行酌情督促交通安全及加保事項。

(二)大會工作人員、評審老師報請縣府或各級機關學校給予公假登記。

拾柒、本計畫經財團法人雲林縣儒宗文教基金會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函陳縣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2雲林縣101年度「儒宗盃」書法比賽工作人員編組職掌表

 

組 別

組 長

組 員

工  作  項  目

備註

校長

陳青達

 

統籌綜理計晝

 

行政組

王櫻臻

張憲銘

黃惠

郭文彰

1.擬訂計畫並請縣府行文各校。

2.受理報名並整理參賽名冊。

3.接洽評審老師。

4.拍照。

5.統計公佈比賽成績及成果製作安排頒獎事宜。

 

報到及

收件組

莊曉菁

郭小翠

謝志松

李秋滿

1.畫紙蓋基金會章。

2.辦理報到及比賽後收件、發放交件者每人餐盒一盒。

3.提供參賽者一瓶礦泉水。

 

場地佈置/服務組

吳秋霞

陳幸妙

劉秀珍

李聰海

1.交通路線規劃、指揮及停車安排。

2.場地服務及場地最後清理。

 

總務組

林正彬

沈彩琴

黃淑萍

蘇怡菁

1.辦理各項物品(比賽用紙、交件紀念品)採購及經費結算核銷。

2.評審費支領、獎狀製作、得獎作品裱框、得獎獎金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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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go8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