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
一、推展書法藝術,啟發藝文人才,提升人文素養,推動倫理文化建設,建構書香社會,充實生活品質。
二、倡導書法藝術美學,磨礪修身品德與孝道倫理,深廣推動社會書香教化,提升藝術與人文涵養。
貳、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雲林縣儒宗文教基金會
肆、承辦單位:斗南鎮石龜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西螺鎮廣興國民小學
陸、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及社會人士 。
一、硬筆組︰分國小低年級、中年級學生二組。
二、書法組︰分國高年級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三組。
柒、比賽日期:101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0︰30時。
捌、比賽地點:石龜國小活動中心。
玖、比賽主題:比賽內容現場公佈,參賽人員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拾、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1年5月12日止(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寄至石龜國小(雲林縣斗南鎮石龜里南生路1號學務處)。
聯絡電話:石龜國小學務處王櫻臻主任05-5972354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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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報到時間:5月19日上午8時30分前,至「石龜國小活動中心」會場入口處報到。
拾貳、獎勵:
一、各組獎項、名額、獎品等獎勵情形如下:
獎 項 |
名額 |
獎 品 |
備 註 |
第一名 |
1名 |
獎金1200元、獎狀乙幀 |
名次與優選、佳作之取決視參賽質量水準,得由評審老師適予權衡增減或從缺。 |
第二名 |
2名 |
獎金 800元、獎狀乙幀 |
|
第三名 |
3名 |
獎金 500元、獎狀乙幀 |
|
佳 作 |
5名 |
獎金 300元、獎狀乙幀 |
二、指導老師以參賽學生就讀之學校現職人員為限,榮獲各組「前三名」以上之指導老師,發給指導獎狀乙幀嘉勉致意。
三、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核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拾參、評審及頒獎: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長教師3~6人擔任評審。
二、頒獎典禮:101年5月19日下午14: 00時,於石龜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三、成績公佈:比賽當日5月19日 下午13: 00前張貼於石龜國小活動中心,並公佈於「雲林縣教育網」及「石龜國小」網站。
拾肆、注意事項:
一、參賽之學生請學校教師或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比賽,並請自行負責比賽全程及來回交通安全之觀照守護,本比賽採現場書寫,離開現場視同放棄。
二、參加作品如有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版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組身分參賽;不得降級報名,違者將取消資格,頒獎後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四、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請事先報名,大會將依報名人數訂購便當,請參賽人員並於交卷時憑餐券領取便當。
拾伍、 預期效益:藉由本書法比賽提供時下雅好書藝同好,彼此互動聯誼交流,以文會友、近悅遠來「雲林論藝」參賽;冀期比賽活動激勵提升書學書法藝術風尚,深化並增益「藝術與人文」底蘊素養,鼓動大家共策書藝「與時俱進、日新又新」目標願景。
拾陸、經費:由「財團法人雲林縣儒宗文教基金會」贊助。
拾柒、附則:
(一)參加比賽人員(含領隊、指導老師、學生)於上揭期程,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或公假登記,並自行酌情督促交通安全及加保事項。
(二)大會工作人員、評審老師報請縣府或各級機關學校給予公假登記。
拾柒、本計畫經財團法人雲林縣儒宗文教基金會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函陳縣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2雲林縣101年度「儒宗盃」書法比賽工作人員編組職掌表
組 別 |
組 長 |
組 員 |
工 作 項 目 |
備註 |
校長 |
陳青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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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綜理計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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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 |
王櫻臻 |
張憲銘 黃惠君 郭文彰 |
1.擬訂計畫並請縣府行文各校。 2.受理報名並整理參賽名冊。 3.接洽評審老師。 4.拍照。 5.統計公佈比賽成績及成果製作安排頒獎事宜。 |
|
報到及 收件組 |
莊曉菁 |
郭小翠 謝志松 李秋滿 |
1.畫紙蓋基金會章。 2.辦理報到及比賽後收件、發放交件者每人餐盒一盒。 3.提供參賽者一瓶礦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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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佈置/服務組 |
吳秋霞 |
陳幸妙 劉秀珍 李聰海 |
1.交通路線規劃、指揮及停車安排。 2.場地服務及場地最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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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組 |
林正彬 |
沈彩琴 黃淑萍 蘇怡菁 |
1.辦理各項物品(比賽用紙、交件紀念品)採購及經費結算核銷。 2.評審費支領、獎狀製作、得獎作品裱框、得獎獎金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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