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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宗旨:培養優良嗜好,弘揚固有藝術文化並推廣書法學習風氣,期能自我在藝事修習中達成修身養性之功。

  貳、主辦:恆春鎮公所承辦:屏東縣生活藝術學會協辦:恆春鎮民代表會

  參、 收件及評審

一、比賽採寄件式

二、收件時間:101年4月2日—4月25日止(郵戳為憑)

三、承辦單位聘縣內外專家共同集中評審

  肆、 比賽內容用紙

一、書寫內容:自選,字數字體不限,惟不得有違善良風俗。

二、紙張:一律用無格宣紙,國小各組用1/4開(35*70公分),國中以上各組以對開(35*140公分)

三、書寫方式:直式由上而下、由右至左書寫。各組均需落款,學生組需書寫校名、年級。

  伍、 比賽組別

一、   學生組(限屏東縣各校,或屏東縣民就讀外縣市學校者)

1、國小低年級

2、國小中年級

3、國小高年級

4、國中組

5、高中組(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

二、   社會組(含大學、五專後二年,限枋山、獅子、車城、恆春、滿州、牡丹六鄉鎮居民或就職於此者)

  陸、 獎勵

1、各組分別評審出特優、優選、佳作、入選,名額依參賽件數而定

2、    入選以上均須頒發獎狀表彰獎勵,特優、優選酌送紀念品,學生組集體寄至學校轉收,社會組可自行來領取。

3、評審結果5月15日公布,優秀作品刊登於恆春鎮公所網頁(http://www.hengchuen.gov.tw

 

  柒、 本比賽純以提倡書法推廣研習交流為主,不具商業行為,比賽作品不退件,參賽者若獲優選以上作品同意主辦單位公佈刊登於網站,不另支付版稅。

  捌、 收件或聯絡:     94642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一號  恆春鎮公所主計室葉端明 電話(088899047、行動電話0921-575-878

 

2012屏東縣恆春鎮半島杯書法比賽報名表

姓名

 

組別

□國小低   □國小中   □國小高

□國中組   □高中組   □社會組

就讀學 校

 

年級班別

 

通訊地址

 

電話

 

可自行影印備用,請以工整楷書填寫,貼作品背面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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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go8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