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宗旨:培養優良嗜好,弘揚固有藝術文化並推廣書法學習風氣,期能自我在藝事修習中達成修身養性之功。
貳、主辦:恆春鎮公所承辦:屏東縣生活藝術學會協辦:恆春鎮民代表會
參、 收件及評審
一、比賽採寄件式
二、收件時間:101年4月2日—4月25日止(郵戳為憑)
三、承辦單位聘縣內外專家共同集中評審
肆、 比賽內容用紙
一、書寫內容:自選,字數字體不限,惟不得有違善良風俗。
二、紙張:一律用無格宣紙,國小各組用1/4開(35*70公分),國中以上各組以對開(35*140公分)
三、書寫方式:直式由上而下、由右至左書寫。各組均需落款,學生組需書寫校名、年級。
伍、 比賽組別
一、 學生組(限屏東縣各校,或屏東縣民就讀外縣市學校者)
1、國小低年級
2、國小中年級
3、國小高年級
4、國中組
5、高中組(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
二、 社會組(含大學、五專後二年,限枋山、獅子、車城、恆春、滿州、牡丹六鄉鎮居民或就職於此者)
陸、 獎勵
1、各組分別評審出特優、優選、佳作、入選,名額依參賽件數而定
2、 入選以上均須頒發獎狀表彰獎勵,特優、優選酌送紀念品,學生組集體寄至學校轉收,社會組可自行來領取。
3、評審結果5月15日公布,優秀作品刊登於恆春鎮公所網頁(http://www.hengchuen.gov.tw)
柒、 本比賽純以提倡書法推廣研習交流為主,不具商業行為,比賽作品不退件,參賽者若獲優選以上作品同意主辦單位公佈刊登於網站,不另支付版稅。
捌、 收件或聯絡: 94642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一號 恆春鎮公所主計室葉端明 電話(08)8899047、行動電話0921-575-878
2012年屏東縣恆春鎮半島杯書法比賽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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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國小低 □國小中 □國小高 □國中組 □高中組 □社會組 |
就讀學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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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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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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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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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行影印備用,請以工整楷書填寫,貼作品背面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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